下料范圍:本標準適用于原材料切割下料的加工過程。適用于以火焰切割及等離子切割作為切割方式的切割下料過程。
材料要求:
用于切割下料的鋼板應經質量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其各項指標滿足國家規范的相應規定。
鋼板在下料前應檢查鋼板的牌號、厚度和表面質量,如鋼材的表面出現蝕點深度超過國標鋼板負偏差的部位不準用于產品。小面積的點蝕在不減薄設計厚度的情況下,可以采用焊補打磨直至合格。
在下料時必須核對鋼板的牌號、規格和表面質量情況,在確認無疑后才可下料。
切割過程:
氣割前去除鋼材表面的污垢,油脂,并在下面留出一定的空間,以利于熔渣的吹出。氣割時,割炬的移動應保持勻速,割件表面距離焰心尖端以2~5mm為宜,距離太近會使切口邊沿熔化,太遠熱量不足,易使切割中斷。
在進行厚板切割時,預熱火焰要大,氣割氣流長度超出工件厚度的1/3。割嘴與工件表面約成10°~20°傾角,使零件邊緣均勻受熱。
為了防止氣割變形,操作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在鋼板上切割不同尺寸的工件時,應先切割小件,后割大件;
窄長條形板的切割,長度兩端留出50mm不割,待割完長邊后在割斷,或者采用多割炬的對稱切割的方法。
直條切割時應注意各個切割割嘴的火焰強弱應一致,否則易產生旁彎。